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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关于第18.1次(2018年4月份)自考报名的通知

admin 2018-02-26 报名报考

宜宾县自考办
关于第18.1次(2018年4月份)自考报名的
通     知

 
2018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4月14日—15日举行。根据省、市考办要求,我市所有考生自考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报考的时间为:
2018年2月26日—28日18:00前,新生报名注册(新考生在网上填报提交本人相关信息)。
2月28日—3月1日16:00前,新报名注册考生到注册地县(市、区)招考办现场审核。
3月2日—6日18:00前,社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3月3日—7日18:00前,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
自考网报系统平台的地址:http://wb.zk789.cn或http://www.ybzkb.cn/。
2、报名注册:社会考生新生注册信息填报由考生在网上完成,照片由新生在网上注册时上传。(照片要求见附件1)完成以上流程后,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注册地完成注册信息审核,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考生方可进行本次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缴费。注册成功的社会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以后参加自学考试需要重新注册。
本次考试应用型专业不得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工作。
考生只能在报考系统中公布的我省行政区划同一个县(市、区)内进行课程报考和参加考试,不得同时在其它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报考和参加考试。
3.报考及缴费:报考课程缴费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具体操作流程和步骤已在网报系统平台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4、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月26日至4月3日上午12:00期间直接在报名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申请补办并支付制证工本费。社会型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注册地(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地招考办);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地址默认为报考地招考办(考生可以选择注册地招考办)。
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

 
 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20KB左右。
 3.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
  
    地址:宜宾县招生自考办公室(柏溪镇正街22号)

                                   宜宾县自考办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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