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四川自考民间交流网站,非四川省自考办网站,最新自考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www.sceea.cn)及各市自考办最新通知为准。

四川自考网 > 考试资讯 > 自考律师专业2014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

自考律师专业2014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

admin 2014-02-27 考试资讯

2月26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从2014年起将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据悉,此规定并非四川做法,而是从教育部考试中心下达的指令,全国范围内都将从2014年停招自考律师专业。通过几年的过度,将逐步取消律师专业毕业证书,要当律师只能通过律师资格证考试。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律师专业需要继续学习的考生,可按照经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的课程顶替办法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选择按法律专业或律师专业毕业。

考生可从即日起选择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附件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考生如选择按律师专业现行考试计划毕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有效;从2015年起,须按规定参加法律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全部的毕业要求。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

Tags:

自考微信公众号

四川自考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上方二维码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