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学考试的地方考试机构
2019-11-27 15:09来源:四川自考网
四川自学考试的地方考试机构
地方考试机构
1、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
2、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3、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4、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
上一篇:四川自学考试的考试机构有哪些?
下一篇:四川自考的报考对象有哪些?
声明:如本网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致信798869840#qq.com(将#改成@),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