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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19年自考毕业办理规定要求

管理员 2019-11-16 宜宾

宜宾市2019年自考毕业办理规定要求

 




       规定要求:

 

       一、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具有本次毕业申请资格。

 

       二、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可查实且信息无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先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三、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更改准考证号,更改成功后再申请毕业。

 

       四、停考专业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先提交停考专业毕业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五、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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