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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考教师资格证免考相关规定

admin 2013-06-10 转考免考
A、 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学完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内容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
B、 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C、 已参加了四川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或已通过省上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在高等学校已受聘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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