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
毕业论文(设计)是考核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1)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2)选题依据和范围;(3)完成的时间;(4)参考资料;(5)考核目标、内容、方法。
2、考生根据考核大纲的要求,提出选题申请(主考学校也可向考生提供参考选题),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列题,并由主考学校推荐或指定指导教师。
3、选题申请批准后,考生根据选题内容与实际条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先经指导教师评阅,提出意见,报送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组织有关考核教师进行审阅,对确实完成课题任务并达到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者,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由主考学校组织考核教师组成答辩工作小组,每一小组人员不少于三人(应为单数)。
6、答辩和评分应按照统一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一般程序为:
(1)考生向答辩小组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价值,主要观点形成过程,论据和论证方法、特点及主要内容。
(2)答辩小组成员向考生质询。
(3)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对考生的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专门技能的考核是指对外语、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的基本技能的考核。
专门技能的考核按各专业课程培训考核大纲、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